11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新“城标”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万以上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这意味着,安徽目前没有一个城市能称得上“特大城市”;合肥、芜湖从以前的特大城市“降级”为大城市。 《通知》明确,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 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 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万以上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 其中万以上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 万以上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万以上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表格:年安徽各市城区常住人口一览表: 城市人口(单位:万人) 合肥 淮北 亳州 宿州 蚌埠 阜阳 淮南 滁州53 六安 马鞍山82 芜湖 宣城86 铜陵45 池州67 安庆73 黄山44 (上述数据参照年安徽统计年鉴户籍人口) 名称解释: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户籍人口:是指公民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 (来源:安徽财经网) 赞赏 长按鍖椾含涓撴不鐧界櫆椋庡尰闄㈠摢瀹舵渶濂?鐢叉哀娌欐灄婧舵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