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7/2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11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新“城标”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万以上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这意味着,安徽目前没有一个城市能称得上“特大城市”;合肥、芜湖从以前的特大城市“降级”为大城市。

《通知》明确,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

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

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万以上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

其中万以上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

万以上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万以上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表格:年安徽各市城区常住人口一览表:

城市人口(单位:万人)

合肥

淮北

亳州

宿州

蚌埠

阜阳

淮南

滁州53

六安

马鞍山82

芜湖

宣城86

铜陵45

池州67

安庆73

黄山44

(上述数据参照年安徽统计年鉴户籍人口)

名称解释: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户籍人口:是指公民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

(来源:安徽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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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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