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池州市河长办、市检察院联合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

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当天上午,池州市河长办联合市检察院赴贵池区乌沙船舶基地和乌沙采砂执法基地开展《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宣传组一行先来到乌沙船舶基地中远船厂和鑫安船厂,向企业负责人发放宣传手册,宣讲《长江保护法》及长江大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提醒企业提高环保意识,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合法经营、依规生产,落实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好美丽长江。

随后,宣传组一行来到乌沙采砂执法基地,向基地一线执法队员送去《长江保护法》单行本及宣传折页,了解、交流基地日常采砂执法情况,叮嘱基地执法队员加强《长江保护法》学习,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长江非法采砂打击力度,争做长江保护忠诚卫士。

实地宣传结束后,市河长办与市检察院召开“河长制+检察”暨《长江保护法》实施宣传工作座谈会,双方就进一步推深做实“河长制+检察”机制,联合开展《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加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行政监督和刑事监督衔接配合,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共同实现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钱玉胜)

(转自:池州市水利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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