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2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决定以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一年多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发展重要论述以及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省人普办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余名普查人员艰苦奋战、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高质量完成了普查摸底登记、比对复查、编码抽查等工作,全面查清了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呈现出我市人口发展变化的四大特点。

一、市辖区常住人口不断增加

年,我市常住人口总量.28万人,比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5.98万人。市辖区常住人口达61.53万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2.00万人,增长3.36%,占全市人口的比重达到45.82%,比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高3.38个百分点。

二、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保持较高位

年,我市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83.78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62.4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4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8位。

三、高学历人口比重加速提高

年,我市拥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17.93万人,比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增长91.90%。每10万人口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数为1.34万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居全省第5位。

四、城镇化水平大幅提升

年,我市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80.14万人,乡村人口54.14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9.6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5个百分点。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7.85万人,乡村人口减少23.83万人,城镇化率提高15.27个百分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获得了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大量宝贵信息资源,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省人普办统一部署,做好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采取更多方式向社会公布和共享普查成果,最大程度实现人口普查资料社会价值,为推动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建设提供详细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主办/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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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婵娟责编/刘玉琴?

审稿/周劲风监制/潘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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