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暂停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公告》,公告明确“自年7月1日起,暂停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待风险防控预警等级降低、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充足时,再适时开办该业务。” 网站公告截图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暂停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公告 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鉴于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达93%,资金净流量连续为负数,已处于《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建金〔〕49号)规定的二级预警等级,为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经年6月8日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决定:自年7月1日起,暂停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待风险防控预警等级降低、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充足时,再适时开办该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日期为准。 特此公告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年6月14日 白癜风偏方云南白癜风正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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