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9/2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只要你开过车,对夜间行驶途中的远光灯一定会深恶痛绝,然而,这种现象却随处可见。怎么治?近日,深圳出台的一项政策引来全国网友一片叫好声,甚至有池州网友建议池州交警部门要趁早向深圳学习。一起来看详情:

11月1日晚上,深圳交警整治乱开远光灯违法行动,除了罚款、扣分,乱开远光灯的司机们还需要接受这样一项惩罚。他们需要坐在交警提前准备好的绿凳子上,被自己乱开起来的远光灯照射一分钟。

深圳交警说此举的主要作用是为了对乱开远光灯的司机起到警示作用。“在路上看乱开远光灯的车,当你看他照射过来的灯以后,你整个眼睛视线都是空白的,当车开过去几秒钟以后,你会产生目眩的行为,所以应该让这些乱开远光灯行为的人自己感受一下。”现场执行的深圳交警说。

这把就是用来整治乱开远光灯的“绿椅子”。相信在经过这样的体验之后,很少有车主会乱开远光灯了。

对于深圳交警这次的体验式执法,网友纷纷“谴责”——一分钟太少了!

乱开远光灯后果很严重

乱用远光灯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相较于近光灯,远光灯光束集中亮度高,主要用于夜间照明条件不好的情况,城市道路基本不需要使用。驾驶员如果乱开远光灯,甚至可能导致车主瞬间盲视,存在视线盲区,从而产生极大的安全隐患。

曾有司机被对面车辆远光灯照射睁不开眼,撞隔离护栏,杆子插进肚子;还曾有司机被远光灯晃,撞死行人!

“亮瞎眼”的体验式执法引争议

此前,包括深圳在内的多地交警部门已经使用过这一“奇招”,此举也引发了公众热议,有人认为大快人心,有人质疑以暴制暴是否合理合法。

支持:体验式执法值得推崇

这种“体验式执法”让开远光灯的车主对刺眼的炫光有切身的感受,让他们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让执法不再仅仅停留在处罚上,而是通过体验起到教育的作用。而且,从深圳交警的具体执法看出,对车主盯着远光灯的时间并无强硬的要求,车主更是可以拒绝直视远光灯,这种执法方式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反对:滥用执法权 “好心办坏事”

考虑不当至少有三点:一是远光灯万一刺伤了违法司机的眼睛,责任怎么算?眼睛突然被强光照射,可能会导致人瞬间失明。二是以暴制暴师出无名。司机违反相关的交通法规,自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交警无权私设处罚种类和处罚方式。三是教育效果未必就佳。坐在小板凳上看自己的远光车灯,这跟以前违章骑单车被交警抓住,在路边强制看录像没啥区别。

延伸阅读:检察日报喊话深圳交警:乱开远光罚看灯一分钟违法了检察日报官方微博11月2日消息,交警出狠招“整治”乱开远光灯行为,让人解气。但检察君认为:法律规定对乱开远光灯的处罚手段只有罚款和扣分,二者之外的其他任何不利后果都是“法外处罚”。更好的办法是经正当程序修改法律后,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甚至把情节严重的纳入危险驾驶罪。

对此处罚,作为池州人的你怎么看?欢迎转发扩散评论!

附上远光灯的正确使用方法↓↓

综合:今日池州

深圳交警、澎湃新闻、广州日报、

深圳公安、

央视新闻

小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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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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