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6-2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年4月18日上午,池州市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与青阳县人民法院在九华电影院举行了池州市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亿达广场的部分业主和工程施工方等债权人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池州市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就亿达广场工程复工情况做了通告。

具体通告如下:

池州市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年1月8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以来,管理人围绕复工、交房开展工作。由于分包主体繁多、不支付前期欠款复工、资金不足、原启动破产的股东撤场、资料不全等困难,需要交接、梳理、谈判,前期复工工期客观缓慢。在青阳县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青阳县人民法院有效指导下,管理人和绝大多数施工单位共同努力下,运用县政府万元启动资金,先后就41个项目与涉及复建的39家施工方(同时是债权人)商谈,并与22家施工单位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协议,截止年4月17日按施工工序已经进场的施工单位有17家。

现阶段,该项目已经具备全面开工复工建设条件,管理人将坚决围绕年8月30日交房的时间节点全面、加快后续工程施工建设,依法开展重整工作。

一、筹集资金、加强管理,保障全面复工。

在前期万元启动资金的基础上,经青阳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建投公司于年4月17日前一次性调集万元资金。截止到年4月17日上午已筹集到万元资金,为后续工程复工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管理人将加大力度,进一步筹集资金,保障全面复工。

二、围绕年8月30日交房倒排工期,全面抓好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管理。

1、根据重整阶段性安排,围绕年8月30日交房工作目标,管理人将11名律师事务所成员(包括安徽省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2名,持有建筑房地产专业证书的律师2名,具有10年建筑房地产企业管理岗位经验的律师2名)分解任务、细化目标。

2、围绕年8月30日交房,管理人聘请的工程部将全面实行目标管理,实行日报、周审、月结,并将增加管理人员,全面提高管理效率,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

3、管理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造价咨询机构全面协助管理人开展上述工作。

4、全面复工,要求满工,赶工期。

5、管理人就复工建设问题在与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已经通知其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的施工单位将进场继续后续工程施工建设。

管理人将积极采取各类管理措施,调动施工企业积极性,保证全面复工,要求满工,赶工期。

池州市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本地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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