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6/2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新法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12月29日下午,池州十一中特邀请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与会的嘉宾有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乐生、第一检察部主任吴洁等检察官,十一中行政领导、班主任和家委会代表。本次活动由副校长周维祥主持,市检察院汤骏检察官主讲。

汤骏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原因、(家)结构与内容逐一分析、细细解剖,让大家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并通过具体的案例深入浅出地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诉我们的父母或监护人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严防欺凌事件发生,严防不法侵害。为未成年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整个讲座内容翔实、专业性强、指导性强,与会人员受益匪浅,达到了非常好的宣讲效果。

周维祥提出希望:1

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

2

家长要明确家庭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

家长要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我们的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4

拜托在座的各位家长代表将今天的讲座精神传达给本班所有家长,号召大家学法、知法、守法,进一步配合学校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一个家长学习,一个家庭受益。今天活动的开展,让大家全面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律条文,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走进千家万户。同时也为家校协同育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让我们携起手来形成教育合力,助力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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