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5/1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致“老年代步车”驾驶人一封信,明确老年代步车严禁上路。

老年代步车”驾驶人,您好!

近年来,随着生活条件改善,“老年代步车(即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应运而生,销售商为了销售的需要,大力宣传“老年代步车”的好处,其中最突出的宣传是“老年代步车”不要驾驶证,不用办牌照,导致我县“老年代步车”越来越多,由于没有经过正规培训,许多“老年代步车”驾驶人不懂交通规则,逆向行驶、闯红灯、酒后驾驶等造成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在此,金寨交警郑重向您提示:

一、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老年代步车”不在工信部发布的《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登记范围内,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要求,不能办牌入户,严禁上道路行驶。

二、“老年代步车”不是非机动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类型。机动车上路行驶要求车辆要在公安交警部门登记,办理牌证,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否则属于违法行为。无牌上路行驶将扣留机动车,予以罚款元的处罚,同时驾驶人应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此类车辆罚款元,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老年代步车”安全性能低,近年来交通事故多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类车辆不能登记,申领号牌,不能购买强制保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经济赔偿得不到保障,同时也要追究“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您并告知您的家人:不要轻信商家在销售时欺骗消费者此类车辆不用上牌,无需驾驶证的谎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最后祝您出行平安!

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年3月

近年来,一些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打着节能环保的幌子充当起老年人的代步车。公安交管部门在严厉查处这些所谓的“老年代步车”过程中,发现一些年轻人也开了起来。交警提醒,这些所谓的“老年代步车”达到机动车标准的,需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否则驾驶人除了会被罚款外,还可能面临被拘留的处罚。

老年代步车到底属于

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根据我国年4月15日开始实施的电动车国家新标准,55公斤以上,时速25公里以上的电动车划入机动车范畴。根据这一标准,路面上不少的这种四轮电动车都已经超标了。除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外,其他用电力或燃油驱动的三轮、四轮车均属于机动车,需挂牌并持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事故频发的老年代步车,您还要驾驶吗?老年代步车由于体积小、重心高、稳定性差,加上行驶中速度快,极易与机动车碰撞,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同时,驾驶这类车的人在没有任何主动和被动安全防护装备下,必然会给自身带来巨大安全风险,今天,让我们来看看几起典型的老年代步车事故案例。

安徽濉溪一货车与三轮电瓶车发生碰撞,致4人死亡

据安徽应急管理厅网站消息,年3月7日19时许,淮北市濉溪县境内,一辆重型半挂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濉溪县S省道海孜闸路段时,与一辆三轮电瓶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三轮电瓶车上4人中2人当场死亡、另外2人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老年代步车失控现场一片狼藉

年6月27日,在河北张家口市,今年已65岁的龙某驾驶老年代步车,因车辆起步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撞向了人群,5位行人及6名学生撞倒。现场一片狼藉。

你对老年代步车上路

怎么看?欢迎留言!

(来源:六安发布、养心金寨)

更多池州本土新鲜事欢迎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chizhoushizx.com/czsjj/9099.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