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安徽省考生申请延考事项的通知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原定于年5月9日举行,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会计考办将考试时间调整至年8月29日进行。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因考试日期调整不能参加此次初级资格考试的部分考生,采取延考方式参加下一年度的考试。现将我省考生申请延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延考适用人员 我省在报名相关通知中已明确,报考人员应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此次考试时间的调整是受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财政部门本着以考生为本的服务理念,对符合下列三种情形的考生予以延期参加年度初级资格考试。1.在8月份临产的孕妇。2.因病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3.居住地(工作单位)处在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考生。 二、申请延考时间及地点 申请延考办理时间为:年7月10日—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地点:各市财政局。申请人可前往报名地市级财政局会计科(处)提交申请材料,也可将申请材料快递至报名地市级财政局会计科(处),邮寄材料的同时需电话联系。 三、申请延考材料及相关要求 申请延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1.个人延考申请(写清本人身份信息、延考原因及联系方式)。2.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延考原因的证明材料等)。 各市财政部门应做好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反馈及登记工作,于年8月7日前将本地区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延考人员名单报送至省会计考办。 四、各市财政局会计科(处)联系电话 合肥市:- 淮北市:-、 亳州市:- 宿州市:-、 蚌埠市:-、 阜阳市:- 淮南市:- 滁州市:-、 六安市:- 马鞍山市:- 芜湖市:-、 宣城市:- 铜陵市:- 池州市:- 安庆市:-、 黄山市:- 安徽省会计考办 年7月3日 来源丨安徽省财政厅 编辑丨金娜 审核丨周学平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chizhoushizx.com/czsjj/840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