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条件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所报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年应届毕业生); 2、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现身份为栾城区劳动聘用人员的; 9、根据有关规定,除有以上不得报考的情形外,报考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相关岗位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一是本人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二是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中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三是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劳动聘用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完成招聘程序,区纪委监委及区人社局进行全程监督。招聘流程如下: (一)发布公告 年5月18日通过掌上栾城、区就业服务中心户外电子屏、报名网站等渠道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形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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